#2021年最鳥的事

#這篇一定要看完喔!!

#今天有二篇,大家要關注台台喔

在去年2021年10月,台台大家說台台遇到一件鳥事,上星期終於告一段落,今天跟大家分享一下,之後如果您也遇到,一定要小心

話說,2020年1月15日,台台去金山開會回程下著雨,停一個紅燈,前面有一台車,變綠燈啟動時,前面的車開動了突然又停下來了,台台的車鬆開油門非常慢的速度,就碰到他的車了,當時二個人都立刻下車看了一下,完全沒傷,但基於安全的理由,台台報了警,交通隊來看看也沒事,叫我們二個都去警局作筆錄和酒測,對方對警察說他的保險桿有傷,警察非常仔細得看看,請對方指出受傷的部分,<==大概就跟這個逗號一樣,台台想想應該沒事,第二天特別寄了一個禮物及名片過去,過了二個星期打了一通電話給對方,問說有出險嗎?保險公司都沒連絡,對方說:沒聯絡就是沒事啊!!

到了2021年10月(距離發生事情一年10個月)基隆地方法院來了一張公文,對方保險公司求償93000元要求法院調解,於是台台10月29日就連同台台的保險公司一起前往,對方的法務拿車子維修單,原來一台BMW換掉一整個保險桿要93000元,台台請求對方提示維修照片,竟然沒有換掉保險桿的照片……..只看到一根保險桿部份上漆的照片,請對方再提示照片,等待二次的協商

台台的保險公司事這麼說的:我們就簽一簽,反正全額都是保險公司賠

但台台是這樣認為:

1. 對方的保險公司願意接受對方車廠的所有維修動作,是你保險公司願意給你的保戶的服務,對方有付保險費,怎會把所有理賠全部轉移到我身上?

2. 正常程序應該是對方去了車廠,我的保險公司會一起到現場勘查應賠項目,但是對方完全沒說要去維修,竟然還直接換到整支保險桿

3. 對方保險公司說連絡不到我,所以到1年10個月後才聯絡,在三聯單上是有電話地址的,更何況台台還寄了禮物盒名片

4. 大家都說還好有保險,保險全部理賠之後,明年度台台的保費就漲價30%,台台覺得非常不合理,所以決定跟對方周旋到底

第二次和解,台台去到基隆法院,對方沒到,等了一小時,原來對方就是要上民事庭了…..也早說吧!!我也不用跑,台台的保險公司說他們就賠一賠,保險公司對保險公司的潛規則……..台台堅持要講清楚,弄明白

2021年12月28日,台台一直等不到法院通知,去電保險公司,原來前一天已經開庭(因為台台在第一次和解有簽一份委託書),台台的保險公司的理賠人員為了省事,跟對方談到維修費4萬多(詳細金額還未定,等判決)

台台仔細想了整個事件,就是少做一件事,事情一發生一定要拿報案三聯單跟保險公司出險,第一時間保險公司就會注意維修的事情

#提醒大家

對於這件事,台台請大家一定要跟家人說,只要遇到車禍,一點點擦傷,都要報警處理,不要以為沒什麼事就道歉離開,如果台台當天沒報警處理,這件事就會變成肇事逃逸,相信事情會更大條

#再加註一條

記得要在警察局裡寫和解,私下和解有危險性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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